招標公告的發布媒介
按照《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規定,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在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依法指定的媒介發布。
按照《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國家發展計劃委)經國務院授權,指定《中國日報》、《中國經濟導報》、《中國建設報》、《中國采購與招標網》為發布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須招標的國際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應在《中國日報》發布。
另外,對政府采購項目,財政部依法指定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的發布媒介是《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網》和《中國政府采購》雜志。